散打比赛死人了,这固然不是什么好事,特别对死者和他的家人,更是如塌天般的悲痛。应该说规则、裁判和救护上都有可指摘处,该是谁的责任谁也跑不了。对体育总局武管中心我一向不以为然,没说过他们什么好话,但是,就事论事,这件事情上他们也无可奈何,最不愿意发生这样事故的就是他们。我本来不想对此事说什么,但是看了很多对此事的议论,却不免为武术的未来更添加几分忧虑,惟恐因此对本已经被大大弱化的武术雪上加霜。
对事故(不是对当事人)用不着大惊小怪,毛主席早就教导过我们:要奋斗就会有牺牲,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。伤人、死人是一切运动不可避免的,哪项运动没出过事故?不要说比武这样激烈的对抗,就是平常练武也难免有伤亡。某摔跤队就出过一个活人被布人摔死的训练事故,那是某国际式摔交运动员,因为过度疲劳,被陪练的布人(帆布口袋内填沙土)压倒在垫子外,不巧的是刚好他的头在垫子上,身在垫子下,沙袋正压在脖子上,断了颈椎。
孙剑云先生就讲过,当年家里常年煮着两大锅跌打损伤药,一锅内服,一锅外敷。孙老先生的众多弟子间经常动手切磋,受伤是家常便饭,每天都有的,于是跌打损伤的药就是必须常备的。这也说明,练武受伤,即使在同门师兄弟间也是不可避免的。剑云先生讲述自己在跟父亲学习剑术时,手腕就总是被老先生打得青一块紫一块,她母亲看着心疼,就埋怨老头子,说一个闺女家手腕都是伤多难看,可老先生说,不这样她记不住。以孙老先生那样的功夫,一定是收放自如,点到为止,按说不会把女儿的手腕打成青紫,可是为了让她记住,就不得不付出代价。剑云先生的八卦变剑堪称无双,舞动起来“蹁若惊鸿,宛若游龙”,令人叹为观止,就因为是在实战中被打出来的,不是“霸王别姬”那样的剑舞,所以有内容,所以好看。
我在青海时有个朋友,年长我几岁,外号“老跳”,家传十二路弹腿,因为只要有些时间他就在那里打拳,跳来跳去,别人就送了个外号“老跳”。他父亲是山东人,因为在家里和师弟一起练习刀术,对刀时师弟缩身低头慢了一点,他收刀不及,一下把师弟的头砍了下来,吓得扔下刀一溜烟跑到内蒙躲避。“老跳”告诉我们,他父亲有一句“名言”:“练武的人要是刀头没有见过血,就不算会武”。这个例子当然有些极端,但说明习武本身就是有风险,武是要打的,是强对抗性的,行船、走马还三分险呢,坐在屋子里也还会有飞来横祸,所谓“千斤之体,不坐垂堂”,就是顾虑不可预测的风险,何况是打打杀杀的练武?
这次的伤亡事件并不是因为武术本身太危险,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恰恰是长期弱化了武术技击功能的必然结果。60多年来武术一次次地被“反真功夫”“反惟技击论”,连规则完备、戴着护具的拳击都被取消了30年,练武的人不会打,也同样不会挨打,改革开放这30年在往回找,各种比赛也开展起来,但就是因为老怕出事故,规则越定越多,想用规则把人保护住,结果,不许碰的地方越多,运动员自己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就越差。比如武林大会的比赛中,低头抱腿(抄拐子)是最常见的动作,就是因为后脑后颈不许打,我就肆无忌惮地去抱,管你好看不好看,先赢再说。运动员身上穿“铠甲”(护身),防击打,腿上戴竹片,防蹬踹,再加上许多不许碰的地方,运动员还能够怎么打?除了靠蛮力气推搡抱摔外,很少见打得漂亮的。从未见一拳打倒的,踢出的腿也一多半被抄住,比赛也就越来越难看。
我不是说一定得打个头破血流才好看,才刺激,但现在的武术比赛不好看已经是公认的事实了。大家都在找原因,比较普遍一致的看法是禁忌太多,规则太死,妨碍运动员发挥。本来的趋势是逐渐放宽规则,恢复武术本来的面貌,这一下死了人,管理者更该吓破胆了。今后向何处去?到真成了问题。
我的看法,伤亡事故既然躲不过去,就不如迎着上。对于运动员的训练要加强难度,不要只从商业比赛的角度训练,而要从武术的实战出发来训练。在这里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,商业比赛要求的是好看,也就是,看起来要惊险紧张激烈,而且要有观赏性,但实际上又不能有很大风险,所以设置了很多“禁飞区”,“清晰有效”规则就是个典型例子,什么打击才有效?清晰,让人(包括观众和裁判)看得清楚明白的才叫清晰,打得太快,太突然,看不清楚的,就算打上也不算数。三下两下把人打倒,观众还没看清楚,必然不过瘾,打得筋疲力尽,最好再流点血,观众才觉得买票来看是值得的。一切商业比赛都必须迎合“衣食父母”的心理,一切规则也必须围绕着这个展开。在这样的原则下培养出的运动员,一定越来越不经打,因为你是打着给观众看的,不是玩真的。所以我们的运动员遇到泰拳手时,就一定要求修改规则,不能按照泰拳规矩打,肘、膝一起上,我们不习惯。而遇到美国真正的拳击手我们则要求许用腿,因为单靠拳打我们肯定不是对手。都这样来搞,就把运动员惯坏了,只会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上称雄,变成“内战内行”,稍微遇到点不按规矩出牌的,就象黄埔生遇到了李云龙。这当然不怪选手,而是指导思想的问题。
真正的武术和商业比赛是风马牛不相及的,武术要想以弱胜强,以柔克刚,以老敌壮,以寡敌众,以小敌大,必须打击要害,以求一招制敌,而不是拼体力、硬碰硬。比如我今年65岁了,体重70公斤,如果遇到一个25岁、体重80公斤的对手非动手不可,若按照比赛规则打,我是必输无疑,我要想赢,或者说不输,就只有一个方法,避实击虚,看准机会,一击而中,而不是你来我往的消耗战,这一击就只能打在要害处才能有用,打在皮粗肉厚的地方,白白耗我的体力。我们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去体验或实践你死我活的搏击,但是我们不能不知道什么是实战,没吃过猪肉,还没见过猪跑吗?
所以,“宽打窄用”的经济原则在这里也适用,按“吃猪肉”的标准去训练,按“看猪跑”的标准来比赛。如果倒过来,连猪跑也没见过,一下子就啃猪肉,难免噎着。
宝剑锋从磨砺出,梅花香自苦寒来。猪圈岂生千里马,花盆难养万年松。抗击打、抗危险的能力只有在不断被击打的锤炼中才能提高,既然绕不过去,干脆迎着上,壮大自身,不靠规则保护,靠我不怕打,知道怎么对付。鲁迅说过:真的猛士,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,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。真的武者,必将从这次死亡事件的阴影中迅速挣脱出来,把该走的路义无反顾地走下去。